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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衰竭诊疗指南

来源:国际肝病网 作者: 时间:2010-05-06 点击:

(二)人工肝支持治疗

1. 治疗机制和方法

人工肝是指通过体外的机械、理化或生物装置,清除各种有害物质,补充必需物质,改善内环境,暂时替代衰竭肝脏的部分功能的治疗方法,能为肝细胞再生及肝功能恢复创造条件或等待机会进行肝移植。

2. 适应证

(1)各种原因引起的肝功能衰竭早、中期,PTA在20%~40%之间和血小板>50×109/L的患者为宜;晚期肝功能衰竭患者也可进行治疗,但并发症多见,应慎重;未达到肝功能衰竭诊断标准,但有肝功能衰竭倾向者,也可考虑早期干预。

(2)晚期肝功能衰竭肝移植术前等待供体、肝移植术后排异反应、移植肝无功能期的患者。

3. 相对禁忌证

(1)严重活动性出血、或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者;

(2)对治疗过程中所用血制品或药品如血浆、肝素和鱼精蛋白等高度过敏者;

(3)循环功能衰竭者;

(4)心脑梗死非稳定期者;

(5)妊娠晚期。

4. 并发症

人工肝治疗的并发症有过敏反应、低血压、继发感染、出血、失衡综合征、溶血、空气栓塞、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等。随着人工肝技术的发展,并发症发生率逐渐下降,一旦出现,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三)肝移植

肝移植是治疗晚期肝功能衰竭最有效的治疗手段。肝移植有多种手术方式,本《指南》指的是同种异体原位肝移植。

1. 适应证

(1)各种原因所致的中晚期肝衰竭,经积极内科和人工肝治疗效果欠佳;

(2)各种类型的终末期肝硬化。

2. 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①难以控制的全身性感染;②肝外有难以根治的恶性肿瘤;③难以戒除的酗酒或吸毒;④合并严重的心、脑、肺等重要器官器质性病变;⑤难以控制的精神疾病。

(2)相对禁忌证

①年龄大于65岁;②肝脏恶性肿瘤伴门静脉主干癌栓或转移;③合并糖尿病、心肌病等预后不佳的疾病;④胆道感染所致的败血症等严重感染;⑤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⑥明显门静脉血栓形成等解剖学异常。

3. 移植肝再感染肝炎病毒的预防和治疗

(1)HBV再感染

HBV再感染的预防方案是术前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或恩替卡韦等核苷类抗病毒药使用1个月以上,术中和术后较长时间应用高效价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与核苷类抗病毒药物。

(2)HCV再感染

目前对于HCV感染患者肝移植术后肝炎复发,尚无有效的预防方法。移植后可酌情给予α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抗病毒治疗。

注:本指南由“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肝功能衰竭与人工肝学组”与“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重型肝病与人工肝学组”联合制定